词条 | 唐会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唐会要分类:【文化精萃】 我国现存编纂最早的断代政书。宋王溥撰。一百卷,五百一十四目。记载唐代各项制度的沿革变迁。会要是史书体裁之一,即将一定时期或一代典章制度集中一起,扼要叙述。其性质与“典、志、考”很相近。会要体的最早编撰者是唐德宗时的苏冕,他记载了自唐高祖至唐德宗九朝史实,成《会要》四十卷。唐宣宗时杨绍复等续编唐德宗后七朝史事,成《续会要》四十卷。宋初王溥重加整理,并补收唐末史事,编成定本。内容和体例与《通典》相近,保存了许多唐人写的史料,其价值在新旧《唐书》之上。但分目过于琐碎,没有总的分类。原本残缺,今本系乾隆时整理重编,通行的刊本以武英殿聚珍本为最好。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国学丛书》本就是以它为底本,还有江苏书局本。 书名。北宋王溥撰。王溥 (919―981),字齐物。并州祁 (今山西祁县) 人。唐德宗时的苏冕曾做《会要》40卷,记唐高祖至德宗九朝史实。唐宣宗大中七年 (853),杨绍复、崔?、薛逢、郑言等又由崔铉监修作《续会要》40卷,记德宗至宣宗大中六年的历史。本书在上述两书的基础上分类整理并续撰宣宗至唐末史事而成。宋太祖建隆二年 (961) 由当时任宰相的王溥奏上,故书只署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原书名 《新编唐会要》,后简称《唐会要》。共100卷,分帝系、礼、宫殿、舆服、乐、学校、刑、宗教、选举、职官、民政、封建、历数、灾异、刑法、佛道、食货、外国……等514目,下再细分,如食货下就有租税、杂税、盐铁、?酤、泉货、漕运、除碾、杂录等细目。该书与通代记载典章制度的 《通典》 不同。专记唐代的政事,其保存唐代史料的丰富,多为新、旧唐书所不及。其中帝系、礼、乐、宫殿等目对唐代帝王和宫廷制度的记载,很有参考价值。《修撰》项,详细列举唐宣宗以前唐代官修各书以及已奏于朝的私修各书的撰写过程; 《疏凿利人》、《除碾》等专篇介绍唐代水利情况; 这些文化经济的记述为以后史书的撰写提供了资料来源。但该书分目琐碎,又没有总的分类,致使后人对其类目的划分和统计不尽相同。《唐会要》在清代以前没有刻本,传抄中脱讹舛误甚多。如第8卷题为 《郊议》,实际载的是南唐史事。第9卷题《杂郊议》,实际是唐朝初年大臣们的奏疏。第7、第10卷也有不少错入的文字。清乾隆修《四库全书》时,对该书加以校订,据他本重排第7、8、9、10这四卷的史实; 并将9、10两卷各分上、下; 又在各标题之下,注明补入部分。这样一来,《唐会要》 虽已不全是王溥旧本形式,但原书主要内容得以基本保存。以后通行之本,以武英殿聚珍版为最佳。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本子,即以此本为底本。1955年中华书局重印此书。 典志体史书。北宋王溥撰。100卷。唐德宗贞元年间,苏冕以《唐六典》、《大唐开元礼》为蓝本,记自唐高祖至德宗九朝的史实,撰成《会要》40卷行于世。唐宣宗大中七年(853),杨绍复、崔?、薛逢、郑言等奉敕续编德宗以后至大中六年史实,为《续会要》40卷。北宋初,王溥续纂唐宣宗后至唐末之事,与苏、杨二书合编为《新编唐会要》,后世省称为《唐会要》,于建隆二年(961)奏闻于朝,为我国现存最早的会要体史籍。全书分帝系、礼、宫殿、舆服、乐、学校、刑、历象、封建、佛道、官制、食货、四裔等13门,592目,其中有21目分上下篇,实为571目。细琐典故不能入目者,别为杂录附于各门类之末。其中于唐代典制之沿革损益所记尤详,《识量》、《忠谏》、《举贤》等条亦兼载人物事迹,保存原始资料颇多。如《修撰》条记唐代官修及部分私修书籍的撰写过程;《疏凿利人》、《除碾》条为唐水利问题的资料汇编;《史馆》条载唐史馆组织、修史及征集史料的概况;《职官》条记都护、都督府的设置经过。他如唐初氏族盛衰升降、兴修宫室役使民工、京城诸军、府兵及养马等情况的记载,多新、旧《唐书》或《通典》所无,足资补史,有裨考证。是书向以传抄本行世,脱讹颇多,第七、八、九、十诸卷,系清四库馆臣据别本补入,已非王溥之旧。通行者以武英殿聚珍本最佳,商务印书馆《国学丛书》本以此为底本排印,1955年中华书局据以重印。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更为精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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