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噶匝纳齐伯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噶匝纳齐伯克分类:【地域文化】 清代新疆伯克制 * 高级官职之一,职司一城一地的所有库仓钱粮事务。《西域同文志》曰:“回语,噶匝纳,谓库,齐谓典守也。”但亦可能是,维吾尔语Khan (汗)与sang (仓)加上人称后缀之合成。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品秩定四至六品。《大清会典》载,维吾尔地共设10员,其中四品2员,五品7员,六品1员。噶匝纳齐出任一般要回避本城,品秩高者由各城大臣公保,送参赞大臣拟定正陪奏请补放,低者由各大臣拣选补用,年终汇奏。按品秩高低授给数量不等养廉田 * 、燕齐 * 和养廉钱 * ,四品噶匝纳齐可授养廉田80巴特满、30户燕齐和125腾格 * 养廉钱。光绪十三年(1887)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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