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壬戌学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壬戌学制分类:【传统文化】 北洋政府颁行的学制。1922年(壬戌年)11月1日,以大总统令公布施行《学校系统改革案》,称为“壬戌学制”,亦称“新学制”。提出办学7项标准,即: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并规定:儿童从6岁入学。初等教育6年,其中初级小学4年,为义务教育,可以单设;高级小学2年,可根据各地情况增设有关职业的准备教育。幼稚园收6岁以下儿童。中等教育6年,分初级、高级中学,各为3年。初级中学施行普通教育,可以单设,视地方需要可兼设各种职业科;高级中学分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可根据地方情况,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师范学校6年,可单设后2年或后3年,后者收初级中学毕业生,实行分组选修制。旧制的甲种实业学校改为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的工、农、商科;乙种实业学校改为职业学校,其年限可根据地方情况而定。高等教育3至6年,其中大学4至6年,医科和法科至少5年,师范4年。因学科及地方特殊情况,可设专门学校,年限为3年以上。大学及专门学校附设专修科,年限不等。大学院为大学毕业及具有同等学历者的研究所,年限不定。中等学校和大学均采用选科制。此外,还强调注重天才教育,可变通年限及教程,使优异之智能尽量发展;对精神或身体上有缺陷者,应施以相当的特殊教育。该学制主要参照美国学制。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