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授地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大授地制分类:【文化精萃】 也译“监护制”,16至18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在美洲殖民地奴役印第安人的一种制度。西班牙国王将掠夺的美洲土地授予对征服和开拓有功的殖民者、行政官吏和教会,授与的土地可继承,但不得转让,并分给若干印第安人在其土地上劳动。规定印第安人可使用小块不良土地,但须向土地占有者服役和缴纳租赋。初期规定印第安人为自由人,不是奴隶,但大授地主却对他们实行强制劳动,服役时间最多的每年达300天。印第安人不能离开土地,依附于大授地主,受其“监护”,由监护者“拯救”其灵魂,使成为天主教徒,实际是沦为大授地主的农奴。1503年西班牙驻西印度总督奥万多开始在圣多明各实行这一制度。1509年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二世肯定了这一制度。以后逐渐推行于新西班牙区、秘鲁区,以及其他西属美洲各殖民地中。1720年取消,由大地产制代替。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