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天朝田亩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天朝田亩制度分类:【文化精萃】 太平天国革命的政治经济纲领。1853年(咸丰三年)下半年于天都南京颁布。1860年重刻刊行。是以解决土地问题为核心,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内容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废除土地及财产的私有,实行平均分配;废除封建买卖婚姻,保留以户为单位的小生产经营方式,建立以“两”为单位的基层社会组织;“两”由二十五户组成,设两司马督之,负责生产、军事、行政及宗教事务;其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 是太平天国以土地制度为核心,包括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内容的纲领性文献。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南京)后,经洪秀全批准颁布。《天朝田亩制度》设想了一个改革土地制度的方案,宣布一切土地都属于“皇上帝”所有,实行土地公有制。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平均分配和使用的原则。把土地按产量高低分为上、中、下三级九等。它规定不论男女,“分田照人口”,十六岁以上分整田,十五岁以下减半,“杂以九等”,“好丑各一半”。还规定,县以下设立各级乡官,其体制、称号与军队相同。社会的基层组织为“两”。凡居民二十五家为一“两”,设两司马负责管理生产、分配、行政、教育、礼俗、司法及地方武装等工作。每两设一“国库”、一礼拜堂,均由两司马主持。农民除耕种土地外,每家必须植桑养蚕,织缝衣裳、养鸡喂猪。陶冶木石等工匠,则农忙务农,农闲从事手工业生产。对力农者赏,惰农者罚。根据财产公有的原则,每家所得,扣除口粮外,其余全部送缴“国库”。“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给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其余鳏寡孤独残疾免役,皆颁国库以养”。太平天国希望用这个方案,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它所提出的平分土地方案,是对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的否定,反映了广大贫苦农民的土地要求,对鼓舞斗志有积极作用。但采用绝对平均主义,是不可能实现的。 太平天国颁布的一部重要法规。1853年经洪秀全批准颁布施行。这部法规具有建国纲领的性质,它规划了理想的天国蓝图,是太平天国革命战争经验的总结,又是太平天国立法活动的准则和改革土地制度的重要法令。它宣布废除一切土地私有权,剥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这个纲领要求在小生产的基础上废除一切私有制,绝对平分一切财富,显然带有空想性质,是不可能实现的。《天朝田亩制度》废除了封建的买卖婚姻,提倡一夫一妻制,规定了县以下的行政制度,以及各级乡官的保举、升贬、奖惩办法。确立了司法机关体系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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