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奖励公司章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奖励公司章程分类:【传统文化】 清末为奖励工商业发展而制订的章程之一,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11月公布。共20条。规定凡能集股50万元至5000万元经营工商业者,分别奖以议员或商部头等顾问官等职位,加以七品至头品顶戴。1907年改订为凡集股20万元至2000万元以上即予奖励,并规定自四等顾问官以上由商部专折奏请给奖,自头等议员以下,由商部直接给奖,如果商人原有职衔在所定等第之上者,准其递加一等;已有职衔的,可移奖兄弟子侄;合股经营的,亦得核奖;办理无成效的,不予给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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