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体育设施建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五、体育设施建设新中国成立后,有计划地兴建体育场地设施。1955—1959年,在郊县兴建了金山、松江、青浦、嘉定、川沙县体育场和南汇游泳池。60年代初,在奉贤、松江等7个县建立了游泳池。70年代初期,陆续建造上海、南汇、奉贤等体育馆。80年代, 国家体委组织开展全国体育先进县的评选工作, 体育场馆必须有一场、一池、一馆的配套设施才符合评选先进县的条件。上海郊县在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的过程中,都进行了体育设施的配套补齐和改善工作。据1990年统计, 上海郊区所属的体育场地总数达2 230处,其中体育场4片、体育馆4座、室内游泳池1个、室外游泳池35个 (其中有固定看台4个)、有固定看台灯光球场32片、篮球房3间、体操房8间、乒乓球房12间、举重房1间、棋类房17间、健身房17间、运动场23片、小运动场176片、足球场25片、篮球场1 713片 (其中有灯光设备160片)、排球场114片、手球场1片、网球场6片 (室外)、轮滑场5片(室内)、天然游泳池2处、保龄球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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