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卫生防疫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五、卫生防疫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卫生防病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卫生防疫专门机构。1949年,全省建立卫生防疫机构23所。1965年,发展到86所,“文化大革命”期间,卫生防疫机构被拆散或合并,人员大部分被下放。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卫生防疫机构逐步恢复,充实了人员,增添了设备,调整了领导班子,使卫生防病工作走向正规。到1986年,全省有各类卫生防疫机构150所,其中卫生防疫站91所,卫生防疫人员达6 174人,其中医生3 081人,检验人员78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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