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宋蕃文化交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宋蕃文化交流分类:【传统文化】 九世纪末,吐蕃王朝瓦解,“族种分散,大者数千家,小者百十家,无复统一”。有宋一代,此局面基本持续着。青藏高原的吐蕃本部与两宋基本没有直接的经济、文化联系,而甘、青、陕地区的吐蕃族人民与中原有较密切的来往,成为宋蕃经济、文化交流的媒介。十一世纪初,宋首先对居住在泾、渭上游河谷的吐蕃部族进行招抚安置:拨给土地、推行屯田、免税耕种。靠近汉地而内属的吐蕃人被视为“熟户”,得到汉文化的熏陶。一些边缘部落献土内附,宋廷对大小首领授以各级官爵,春秋二季还派军队保护其耕作和收获。十一世纪中期,这一屯田措施推行到河(治今甘肃和政西北)、熙(治今甘肃临洮)一带,在这里从事农牧生产的吐蕃诸族人民,得以安定生活、发展生产。为了抵御西夏,宋政府在各蕃部人民中招募弓箭手,组织其修堡垒、挖深壕、立栅栏以自卫。凉州(治今甘肃武威)一带的吐蕃六谷部,尤为宋军事盟友,宋廷封赐其首领,拨给药品、兵器等物资,以牵制西夏。吐蕃各部族也时向朝廷进奉或贸易,输入战马、羊、驼等,以换取必需的生活日用品,朝廷回赐有茶叶、丝织品、药材等。宋廷为了收购藏马,在这些地区,直至岷江流域的雅州(治今四川雅安)一带,设置多处“马市”,以内地茶叶等物资换取吐蕃的马匹。双方茶马贸易在宋廷的鼓励和保护下,不断发展,仅官府贸易每年或得马匹一二万匹,成为当时汉藏经济交流的重要内容。十一世纪,以青唐城(今青海西宁)为中心,吐蕃?厮罗部建立了地方民族政权,百余年间,为共同对付西夏的军事威胁,与宋一直保持着友好关系和密切的经济、文化交流。通过西北边境地区吐蕃部民的媒介作用,宋朝的一些文化成果也逐步流传到吐蕃西藏本部,如欧阳修等人编写的《新唐书》就辗转传入吐蕃,汉人吴江祖将其中的《吐蕃传》译成吐蕃文,吐蕃僧侣顾希仁青又据当地实际情况加以修订,然后雕版印行。这部著作成为吐蕃的重要历史资料,也是宋代汉藏两族文化交流的成果。参见“青唐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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