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宋金和议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宋金和议分类:【传统文化】 南宋与金的和议。12世纪至13世纪,南宋与金之间有战有和,随着双方势力消长,形成了南北对峙的政治格局。其间先后主要有绍兴和议、隆兴和议与嘉定和议。 绍兴八年(1138),金熙宗改制,金主和派完颜昌等力主与宋议和,主动遣使和谈。南宋主和派秦桧任相,高宗决策求和,宣布:“金国使来,尽割河南、陕西故地,通好于我,许还梓宫及母兄亲族,馀无需索。”宋金达成和议。但次年金朝完颜宗弼杀主和派完颜昌等,撕毁和议,欲夺回河南、陕西地。绍兴十年,宋将岳飞等与金兵主力战于河南,获得郾城大捷、颍昌大捷,声威大振。宋高宗与秦桧唯恐有碍议和,急令各路宋军撤回。绍兴十一年,高宗与秦桧制造岳飞冤案,完成了宋代第二次削兵权,随即加紧对金乞和。这年十一月,宋金最后达成和约:宋向金称臣,并“世世子孙,谨守臣节”,金册立赵构为宋帝;划定疆界,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县)二州及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宋每年向金朝进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金向宋归还宋徽宗梓宫及高宗生母韦太后。对宋而言,绍兴和议是一个屈辱的和约,也因此确定了宋金之间日后政治上的不平等关系。但是,绍兴和议又是宋金双方在军事实力和经济力量达到某种平衡的产物,标志着宋金之间在地缘政治上进入了一种南北对峙相对均势的局面。绍兴和议结束了宋金间长达十余年的战争状态,对宋金双方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在客观上产生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 绍兴和议以后,宋高宗与秦桧一味苟且偷安,在军事战备上毫无作为。而金主完颜亮则雄心勃勃试图统一中国,绍兴三十一年,他率领金军大举南侵,虽折戟于采石之战,但和平局面再次被打破。金世宗即位后,为巩固统治,急于恢复宋、金间旧有的和平。但新即位的宋孝宗却志在收复中原,隆兴元年(1162)命主战派领袖张浚主持隆兴北伐,却溃败于符离之战。双方再次经过军事较量,谁也没能占据绝对优势,只得在次年重订“隆兴和议”。和约主要规定:金宋由君臣关系改为叔侄关系;宋、金之间仍维持绍兴和议规定的旧疆;宋每年给金的“岁贡”改为“岁币”,银绢减为各20万两、匹;金国逃到南宋的人员不再追回。隆兴议和是宋、金对峙新形势下的产物,使宋、金间原有不平等关系有所改变,此后两国40余年无战争,成为双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颠峰期。 开禧二年(1206),南宋权臣韩?胄专权,企图建立恢复中原的“盖世奇功”,轻率发动“开禧北伐”,却出乎预期,累战累败。嘉定元年(1208),南宋只得被迫与金朝重订“嘉定和议”。和议规定:金宋关系由原来的叔侄改为伯侄;宋每年给金的岁币增至银绢30万两、匹,另支付金朝犒军银300万两;两国疆界如旧;函韩?胄首于金。嘉定和议与隆兴和议相比,宋的地位有所下降,但两国的均势并未发生本质上的变化。 南宋先后两次北伐的失败与和议的续订,深刻表明绍兴和议后的宋金对峙是地缘政治稳定的产物,没有外来力量的强力干预,这种均势绝非那么容易打破的。嘉定和议后,宋金维持了9年的和平,蒙古的崛起成为打破这一均势的第三种力量。宋趁着蒙古攻金不再向金交纳岁币,金朝于嘉定十年发兵攻宋,宋金和议彻底破裂。其后,直至金朝灭亡,双方始终处于战争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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