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封建官吏品秩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封建官吏品秩制度分类:【传统文化】 封建社会官吏官阶等级的有关法令和规定,它是和官吏的俸禄报酬连在一起的。春秋战国时的官僚等级制度源于夏商周时期的世卿世禄制,但又有所不同,充当官吏的虽然还是大大小小的贵族,但已经不是世袭。在官僚等级制度下,官吏除了不能世袭之外,还可能随时受到升迁罢免,享受报酬的形式也不象以前用土地作为标准;而是改以实物作为支付的手段。封建经济发展的条件决定了这种实物主要是粮食,因此官吏的俸禄和等级基本是以粮食多少来划分的。中国封建社会是建立在等级森严的基础之上的,这在官阶上反映得尤为明显,不同的官阶等级享有不同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拥有不同的权力,不允许僭越亦不允许假借。最高统治者的意图是,通过严格的官阶等级划分,从制度上保证在国家机器内部形成上下有别、高低有序、主从有分的统属关系,从而责令不同等级的官吏各守其职、各行其权、各尽其责。秦汉时的官秩品是以谷物多少来计算的,从万石至斗食分为若干等级;曹魏时以九品定官阶,一品至九品分为9个等级;北魏时又定从品,这样官吏的品秩逐渐改为正从九品共18等级。官秩品既代表了官吏的品级,又是发给俸禄的依据,这种正从九品制为封建社会以后各朝所沿用。品秩制度是独立于正常官制之外,又与正式的职事官有一定的联系,是封建社会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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