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平苗纪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平苗纪略分类:【传统文化】 书名。清方显著。成书于雍正十一年(1733)。一卷。著者曾任镇远知府, 所记为其亲身经历。曾向张广泗,鄂尔泰提出“平苗事宜”十六条,包括别良顽、审先后、禁骚扰、耐烦难、防邀截、戒姑息、宥胁从、除汉奸、缴军器、编户口、完钱粮等,作为“开辟”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方略。并记述自雍正六年开始, 方显以招抚与镇压两手镇压苗族人民反抗的经过。暴露了清政府的民族压迫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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