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庆历兴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庆历兴学分类:【传统文化】 指北宋仁宗庆历年间的办学高潮。它是明道、景钓兴学的继续,也是庆历新政的组成部分。其要点有:(1)继续发展州县学。庆历四年(1044)诏令全国各州都要建学,学生超过二百人的县,还可建县学。教授的人选,首先由地方长官从幕职州县官内推荐;如人数不足,可挑选乡里宿学有道业者担任。校舍方面,有力则新建,否则可借用文宣王庙或官舍。初入学者,须有两名到省举人作保,保明该生系本乡人,品行端正,方准入学。学生要参加省试,必须至少在校学习满三百日,以前省试落第者则须满百日。此后,不仅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州皆有学,而且比较落后的边远地区也建有州学;不仅州学基本普及,而且还有一定数量的县学。(2)在中央官学方面,庆历三年新建四门学,使八品以下官员及平民子弟有了读书场所。四年,嫌太学原址狭窄,不能容纳更多学生,将其迁入房舍宽绰的锡庆院。(3)改革科举制度。在三场考试中,将策、论考试置于诗赋之前,废除了死记硬背的帖经与墨义。庆历兴学的成果,由于范仲淹的被排挤,多数受到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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