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手诏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手诏分类:【传统文化】 原为君主给予臣下的私人信札、劝勉、慰谕等,后渐用于政事。又称手敕、中诏、中旨、墨敕、墨诏、手令、手札御书、御札。和一般诏书不同,手诏多不经草拟及颁宣常制而直接下达给受诏者,所言多为机密重要之事,行文亦较随便。《后汉书?盖勋传》:“勋虽在外,每军国密事,(灵)帝常手诏问之。”《资治通鉴?晋惠帝元康元年》:“夏,六月,后使帝作手诏赐(楚王)玮曰:‘太宰、太保欲为伊、霍之事,王宜宣诏,令淮南、长沙、成都王屯诸宫门,免亮及?官。’夜,使黄门赍以授玮。玮欲覆奏,黄门曰:“事恐漏泄,非密诏本意也。”《晋成帝咸和六年》:“初,帝即位冲幼,每见(王)导必拜,与导手诏则云‘惶恐言’,中书作诏则曰‘敬问’。”说明手诏与普通诏书有别,若正式诏书上君对臣云“惶恐言”,则显然大悖君臣之理。宋代,宰执、亲王、枢密使有所陈请,例颁手诏答复,由中书门下共同议定,命翰林学士起草。熙宁年间有“内降手诏”,不由中书门下,直接付外执行。徽宗时又有“御笔手诏”,由皇帝亲笔撰书付外。手诏一般不用四六句文体。宋赵升《朝野类要》:“手诏,或非常典,或是笃意及不用四六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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