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托忒文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托忒文分类:【地域文化】 蒙古卫拉特部使用的一种文字。是1648年卫拉特僧人札亚班迪达那木海札木苏根据蒙古语西部方言的特点,在回鹘式蒙古文基础上改制成的。字母有三十一个,其中七个表示元音,二十四个表示辅音。四个圆唇元音分别用不同字母表示,o与u,o与u的写法有区别。辅音字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混用;阴性词里的g、k用不同字母表示。表示z、c、j、c的字母,与蒙古文相比,在字形和读音安排上有所不同。设置了表示长元音的附加符号,并且规定了表示长元音的双写形式。由于这些改进,托忒文能够比较准确地表达卫拉特方言的语音系统。1981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决定,为了统一我国蒙古族的文字,从1982年开始,在本区蒙古族干部、群众中普遍学习和使用我国蒙古族通用的蒙古文。 托忒文字母表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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