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文身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文身分类:【传统文化】 黎、高山、傣、独龙、布郎、彝族及部分汉族的一种体肤装饰,流行于海南、台湾、云南、四川凉山等地。在身体的某部分皮肤上经人工手术留下永不腿色的图案。史载,夏周时代的吴越地区已有此俗。其做法:先用针在人的脸、胸、四肢等部位剌出图案,然后于图案处涂以紫黑色植物液汁,待刺处伤愈干燥后即现出清晰的花纹。花纹多为动物如虎、豹、狮、龙、蛇等或经文、八卦等图案。文身被少数民族视为庄重严肃之事,届时,要事先选择文身日期并举行隆重的仪式。各个民族文身年龄、对象也各有不同。如高山族泰雅人文身年龄是:男15至20岁,女14至17岁;赛夏人文身年龄是男14至21岁,女14至15岁,多青春发育时期。高山族、德昂族男女普遍文身;黎族、独龙族仅限于女子文身;傣族、布朗族、基诺族只限于男性文身。文身习俗有的是基于本民族的图腾崇拜,作为氏族、部落的一种标志;有的是企望用以避邪、驱害,或标志成年,以吸引异性。 一种身体毁饰习俗。古已有之。旧时西南的傣、独龙、德昂、布朗、基诺、彝和海南的黎、台湾的高山等族尚流行。《小戴礼记?王制》:“东方曰夷,披发文身;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正义》曰:“以丹青雕刻其额。非惟雕题,亦文身也。”古越人均有文身之俗。如《墨子?公孟》:“越王勾践,剪发文身。”《史记?吴世家》:“太伯、仲雍,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后汉书?南蛮传》记哀牢夷(彝族先民):“种人皆刻画其身,象龙文。”唐代“百夷”,因文身盛行,乃至有以所文部位为族名的现象,如“绣脚蛮”、“绣面蛮”。有此习俗的民族,自元、明、清迄民国年间,都盛行不衰,惟所文性别、部位、纹饰、宗教仪式、施术工具、染料、意图等各有变化。文身的具体操作,就较原始的而言,通常是用带有尖状棘的藤、竹一类枝条作刺针,依一定的部位和图案,用小木槌(板)轻轻叩击,至血液渗出即随手拭除,抹上锅烟灰或各种植物染料液汁,经多次反复,待烟灰和流汁深入刺纹伤口,施术便告完成,伤愈,皮肤上便留下永不褪落的图案。有人认为,文身起源与人类最初的婚姻关系、原始宗教信仰、图腾崇拜和审美观念有关。文身在不同历史时期各有自己的功用,有的作为婚媾条件,即女不文、男不娶,或男不文、女不嫁;有的作为成年标志;有的作为氏族徽记;有的以为华美;有的作为等级身份的区别。德昂族、高山族的男女普遍文身,黎族、独龙族仅限于女子文身,而傣、布朗、基诺等族却只有男子才文身。高山族中有的还规定,只有那些经过成年考验、在劳动生产上成绩卓著的青年男女,才有文身资格。旧时傣族文身,土司用红色文至胸,头人也可缀以一两种红色图案,其他等级一般只能用青紫色或黑色,并限于腰以下部位。文身花纹多为鸟、兽、龙、蛇、花卉和人首、太阳光线以及各种几何图形。施术多有禁忌,有的还要举行隆重的宗教仪式。文身之俗已日渐废弛。 古代称“雕题”、“黥肌”、“绣脚”、“绣面”、“刺墨”、“扎青”等。是用刺、针、刀等尖状锐器在皮肤上刻出花纹或符号,渗入颜色,使之保存终生,永不褪落的身体装饰艺术。其具体作法通常是:用针等在人的脸、胸、脚、腿、臂、背等部位刺出图案后,涂以紫黑色植物汁液,待刺处伤愈痂落后即现出清晰的花纹。文刺的花纹一般主要有龙、狮、虎、豹、象、蛇、蛙等动物或经文、几何图案等。它的起源很早,是由原始人在肤体上绘画以为装饰的习俗发展而来的。曾广泛流行于亚洲东南部、大洋洲、中南美洲的许多原始氏族中。至今这些地区的不少土著民族仍把它视为一种不可替代的美饰,举族挚爱不辍。我国的东南、西南地区,古代亦很盛行。越人、哀牢夷等族群及后来演变成的黎、壮、傣等民族,自泰汉到近现代,此俗从无间断。直到今天,在黎、傣、布朗、德昂、独龙、基诺、佤、怒、景波、彝、珞巴、高山等民族中,还残留有一定的遗迹,少数地区甚至仍在沿袭流行。①黎族成年妇女的装饰习俗。一般从十四五岁左右开始施文,首先文面部,以后逐渐文其他部位,至出嫁前全部文完。此陋俗五六十年代已基本被禁绝,至今在本地黎、美孚黎、?黎、杞黎四个支系中,昔日受文的老年妇女身上,大多还保留着清晰而完整的文身图样。其中以本地黎、美孚黎的纹饰最为丰富、精彩。文身的部位遍及身体各部位,纹样图案复杂,如方块纹、树叶纹、谷粒纹、泉源纹等。②傣族男子的装饰习俗。其部位一般均在胸、腹、背、四肢,而不及于脸部。文刺的方式,一种叫鳞刺,即刺完以后纹样呈鱼鳞或蛇皮状;另一种叫字刺,是用傣文字母刻刺上佛经或巫术咒语;还有一种叫形刺,即刺成大象、孔雀、龙蛇或佛塔等形象。文刺的花纹图案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树叶、花朵、荷花瓣;弧形纹、直线纹、水波纹;傣文字母、文字及其构成的咒语、符号、有关的几何图形;龙、蛇、虎、豹、狮、孔雀、鸟;宫殿、佛寺、佛塔等。傣族有专供文身用的图样书,施文前,受文者可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份等挑选自己喜爱的图样,然后由文身师照样文刺。 一种纹饰肤体的习俗。我国南方若干少数民族及世界各地原始部落皆有流行。以针刺图形于身体的某一部分,并染色使之不褪。或作部落标志;或示美观英勇;或为避邪防害;或是成年仪式。《后汉书?南蛮传》载:“哀牢夷,种人皆刻画其身,象龙文。”高山族、德昂族男女皆有此俗;傣族、布朗族、基诺族文身只限于男性,部位在胸、腹、腰及四肢,并以部位与色泽之不同而区别身份之贵贱;独龙族、黎族有 * 纹面之俗,皆女性行之。中国此俗在解放后已渐消失。 亦作“纹身”。古时壮族先民体饰习俗。方法是,先以植物刺、骨针在人身上刺上花纹、符号、图案,后涂上锅灰、墨汁等,使之浸入皮肤,永不褪色。文身有纹面、纹胸、纹背、纹臂、纹腿等。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云:“其绣面也,犹中州之笄也。女年及笄,置酒会亲旧女伴,自施针笔,为极细花卉飞蛾之形。”《史记?赵世家》载:“夫翦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 盛行于傣族男子中的古老习俗。男子自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之间,要进行文身。用针刺入皮肤,刺后用一种紫黑色的植物液汁涂在上面,愈后,被刺部位便留下永不磨灭的花纹图案。只限于胸部、腰部、背部、手臂和大腿等处,大致有以下花纹:①动物,多为虎、豹、象、狮、龙、蛇及怪形兽;②图案,通常为圆形、椭圆形、三角形、方形、云纹形;③文字,傣文、缅文、泰文的字母,或是佛经的句子;④线条,直线、曲线或水波纹。现在傣族男子文身者已不多见。 文身之俗起源很早,先秦时期的古越人即已流行此俗。《左传?哀公七年》“越,方外之地,断发文身之民”等记载可以为证。一般说来,文身即在手、臂、胸、背等处以针刺画出某种图案或文字,伤口愈合后刺画处留下青黑图纹,永不消退。原始人的文身之俗意在避邪防身或寓意与鱼龙同类而不受侵害。近代,除了闽江口等地少数水上?民仍有此类文身之俗外,其他的已经罕见。民国前后,一些江湖帮派或黑社会人物,为了表示盟誓或帮内标志,也多在身上的某一部位纹上图案。这种特殊的体饰,已非远古原始习俗赋予的涵义。 珞巴族一些部落有文身的习俗,其中尤以文面最为盛行。 关于文面的来由,在布瑞部落和阿巴达能部落神话中说:最早太阳女神冬尼亚依带着孩子们住在天上。后来女神揭开苍天,将马、牛、羊、虎、豹、熊等放了下来,又将汉族人、印度人、藏族人和珞巴族各部落人放了下来。当放到布瑞、阿巴达能人和松鼠斯能交利时,太阳女神十分难过,因为这是她的三个最小的爱子。为了能在以后很快辨认出来,太阳女神在布瑞和阿巴达能人脸上打下了绿色的记号,这就是至今布瑞部落和阿巴达能部落人文面的来历。女神在松鼠的前额上打下了白色的记号,这就是珞瑜地区有一种前额带有白色印迹松鼠的来历。这则神话反映了文身习俗与图腾崇拜的关系。 布瑞部落的男女都文面,称文面为“哥芒月”,“哥芒”即脸、面的意思,“月”意为花纹。一般男女在十二三岁开始文面,由青少年男女用藤刺针互相扎刺而成。文饰十分讲究对称。男女的文面纹饰大致相同。有额纹―――珞巴话称作“格亡迷沙”。“格亡”即额头,“迷沙”意为箭头花纹。这是在两眼眉毛上方的额中央扎刺的花纹,呈箭镞形,故称“迷沙”。眼角纹―――珞巴人谓之“格翁迷沙”。“格”指眼睛,“翁”意为旁边,仍刺作箭纹。左眼角旁呈箭镞形,右眼角旁亦呈箭镞形。嘴角纹―――珞巴话称之为“谢翁迷沙”,“谢”意为嘴。嘴左角刺圯纹,嘴右角刺坩纹。下颏纹在珞巴语中称作“固月”,“固”指下颏。下颏共刺有五条线纹,一道线纹居中垂直,在垂直线两边各刺两道斜直线。女人脸部的纹饰除与男人相同外,在鼻梁中央还有一道竖直纹,称作“包白”。此外,布瑞部落的男女还在靠近鼻翼两侧对称扎刺三星图案。 布瑞部落文面用一种叫“月日”的藤刺针。文面时,用刺针扎刺皮肉,以点成线,然后用一种名叫“难得日”的藤叶烤热后,敷在被扎刺的部位上,使其色素渗透进刺破的皮肉里,愈合后,深蓝色的刺纹就永远留在皮肤上了。 阿巴达能部落、崩如部落亦文面,纹饰与布瑞部落相似。 达哥部落除在脸颊、嘴唇和太阳穴等部位扎刺纹饰外,还在手臂和身上文十字形、斧形和须状图案纹饰。民荣、希蒙、潘奇等部落妇女的文身主要在大腿、小腿和胸部。 珞巴族的装饰同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狩猎活动是珞巴族的主要生产方式,谁打的猎物多谁的饰品也就愈多。于是装饰便成了勇敢、力量、技艺和智慧的象征,也表现了珞巴族人民对收获和富裕的渴望。 文身在原始民族中特别普遍,这种现象除了它表明的宗教意义外,在很大程度上它还是原始服饰的一种象征或替代。考古学资料证明,在炎热的夏天,特别是大型的祭祀场所,原始人以文身代换兽皮和树叶的意识极为强烈。甘肃考古已发现的地画、岩画中,许多人物形象饰以文身。这种原始文身虽然是一种宗教图腾的象征,但它在服饰发展中,堪称开后世穿花衣、着全装之先河。从原始绘画中可以看出,原始文身样式主要有:蛇、花草、龙、水波、昆虫之类,色彩主要是黑红两种。线条明快流畅,造型生动活泼。 台湾少数民族在未成年或婚前有文面文身之俗。 (1)文面。泰雅人传说,其祖先原为兄妹二人,长到成年时,妹妹叫哥哥沿着左边小路走,到后山遇到文面的女人就与她结婚。哥哥走后,妹妹在自己的面上刺文,沿着右边的小路走到后山,于是两人成了亲,代代繁衍,就形成了泰雅人,文面也就成为泰雅人的习俗。文面的时间一般有两次:第一次男性在14~16岁之间,女性在12~15岁之间,称“少年文”;第二次男性在17~20岁之间,女性在15~18岁之间。这一次要全部完成文面,称为“成年文”。文面的部位:一般来说,男子文面的部位在前额中央,自前额上缘到眉心,刺文约5厘米长;下颌与前额相垂直的部位刺文3厘米长,宽约1厘米。泰雅人与赛夏人都是如此。赛夏人男性文面的部位,是在面颊到嘴角之间,刺成V形状;赛夏人女性只在前额中央刺文一条,长度、宽度与男性大致相同。 (2)文身。平埔人、阿美人、赛夏人和泰雅人的一部分都有文身习俗,文身是为了显示身体之美。排湾人、鲁凯人和卑南人的一部分,以文身显示地位和资格。贵族才能文身,平民、佃农一般不许文身。排湾人平民、佃民要文身,可先向贵族、头人申请,取得许可并缴纳一些贡品,才有资格文身。文身还显示文身人的荣誉,参加过猎首或狩猎,表现勇敢而猎获多的人,也可以文身。排湾人男性文身部位在左右胸的上部,横向两肩刺带形的文,并刺至左右两腕;背部接两肩处,往里稍弯,再往下刺至腰部,再往腰部下刺至臀部,文宽约20厘米。女性则在双手的手背上刺文,个别地方的女性手心也刺文。有的地方(如浊水溪)的女性,在脚部刺文。 凿齿、染齿泰雅、布农、曹三个部族的男女,在八九岁到十一二岁之间,都有凿齿之俗。有的拔掉左右犬牙,有的拔掉小臼齿各一颗,有的是犬牙、小臼齿各一颗。他们认为这是古来的习俗,笑起来也显出一种美。 排湾、阿美、雅美等部族没有凿齿之俗,但都嗜好食槟榔,用槟榔汁染齿以装饰,如不够黑,则用草木的液汁涂染,以显美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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