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实在主义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新实在主义分类:【文化精萃】 形成于20世纪初期的一个折衷主义哲学派别,主要流行于英国、美国和奥地利。最先提出这一派观点的是奥地利哲学家布伦坦诺和迈农,他们宣称心灵所感知、认识的东西是独立于人而存在的。英国和美国的哲学家在对新黑格尔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批判中逐渐形成了新实在主义派别。英国的摩尔提出认识对象不依赖于认识主体而存在、认识作用不能侵入事物内部改变其性质等观点,得到亚历山大、怀特海、罗素等人的响应。美国的培里、蒙塔古、马尔文、斯鲍尔丁、霍尔特、皮特金六人1910年联名发表了《六位实在主义者的方案与初步纲领》一文,1912年又出版了他们的共同研究成果《新实在主义》一书,1911年罗素发表了支持论文《实在主义的基础》,这些活动使新实在主义思潮一时影响大振。 新实在主义者认为宇宙的本原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精神,是所谓中性实有,试图把存在和意识混为一谈。他们在认识论上提出“直接呈现说”和“内在东西独立说”。前者是指外部世界的实在客体可以直接进入人的意识;后者是指客体即使进入了意识,有了意识的特征,,它的存在仍是独立的、不依赖于意识的。他们要求论证、提倡科学方法,严格地使用语言,把数理逻辑的演绎方法和分析方法当作哲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他们着重批判了唯心主义的“自我中心的困境”,坚决捍卫认识对象独立存在的地位,甚至断言共相和本质也是独立于事物和意识的实在。但是由于新实在主义者企图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走一条中间道路,他们往往混淆意识和存在的界限,这样对于许多认识论问题都难以回答,比如什么是意识的本性、错觉和幻觉的对象是否客观存在等等。这些困难导致了新实在主义的衰落,继之兴起的是批判的实在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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