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杨幺起义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杨幺起义分类:【传统文化】 南宋初年湖南洞庭湖地区的农民起义。南宋初年,金军南侵,溃兵流窜,江南破坏严重,南宋政府又以“军期所需”为借口,设立“赋外之赋”、“役外之役”,民不聊生。建炎四年(1130)二月,鼎州(今湖南常德)人钟相率众起义,保卫家乡。建国号楚,自称楚王,改年号为天载,并立其子钟子昂为太子,设立官属。附近州县的农民群起响应,起义军攻占城池,焚烧宫府,打击豪强大户,占领了鼎、澧(今湖南澧县)、荆南(今湖北江陵)、潭(今湖南长沙)、峡(今湖北宜昌)、岳(今湖南岳阳)、辰(今湖南沅陵)等州19县。 南宋朝廷派兵镇压,起义军营寨遭到偷袭,钟相及钟子昂被俘遇害,杨幺被推为首领。杨幺起义军在洞庭湖沿岸建立营寨,打造战船,平时从事生产,战时登舟作战。这种“兵农相兼”、“陆耕水战”的战略方针,使起义军发展到20万人。绍兴三年(1133)四月,起义军重建楚政权,立钟相之子钟子仪为太子,称杨幺为“大圣天王”,控制了北达公安,西及鼎、澧,东至岳阳,南抵长沙的广大地区。起义军节节胜利后,伪齐政权曾派人前来诱降,要求与起义军联合进攻宋朝,杨幺坚持民族大义,痛斥道:“吾之所以崛起阡陌,盖欲内涤瑕秽,外歼丑虏,此心耿耿,神人共知。”绍兴五年春,宋高宗调岳飞前往镇压,又派宰相张浚亲临督战。官军加紧经济封锁,实施诱降政策,瓦解了起义军。杨幺力战不屈,最后被杀。 钟相、杨幺起义,在政治上、经济上、思想文化上全面抨击了封建统治。钟相在家乡利用乡社组织群众。加入乡社的农民只须交一点钱粮,“入法皆为兄弟”,在社内彼此平等,分财互助,过着平均主义的生活。起义军一律免除赋税差科,不受官司法令的束缚。钟相提出:“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比起北宋初王小波“均贫富”的思想又前进了一步。 起义军“焚官府、城市、寺观、神庙及豪右之家,杀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及有仇隙之人”。史载钟相“以左道惑众”,史学界对此大抵有三种看法:一者认为是“属于上古期五斗米道系统的宗教会门”;二者认为是“自周秦以来的‘巫祝之术’”;三者认为是“泛指佛教、道教以外的异端宗教,主要为摩尼教”。而以最后一种说法较近史实。 起义军没收地主土地,让贫苦农民“占据”使用,“复夺祠寺之田,授贫者耕之”,尝试将地主土地占有制度变成农民土地所有制;并通过“占据”地主土地和责令地主向起义军“出租纳课”的两种形式,建立了自己的经济基础,成为钟相、杨幺武装割据能存在六年之久的基础条件,这在历代农民起义中是难能可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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