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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榷茶制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榷茶制

分类:【传统文化】

宋代对茶叶实行专卖与课税的制度。宋代是我国茶叶生产史上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当时饮茶已成为普遍的社会风尚,茶叶的种植、加工、贸易都比唐代发达,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茶叶产销实行征税和专卖始于唐朝中叶。五代时,各地时或征税,时或专卖,并无定制。宋代茶法也时有变化,所获利税渐趋增加。宋代茶叶主要产于东南、四川和两广地区。太祖乾德二年(964),开始榷东南茶,实行官府专买专卖。在东南诸地建十三茶场和六榷货务,官府把收购来的东南各地茶叶集中于这些场务统一发售。商人在京师及各地榷货务缴纳茶款,或在西北沿边州郡入纳粮草后,领取官府发给的交引,凭交引至各场务领取茶叶,然后至指定地区出售。由于官府征购量大,茶叶质量低下,及入中虚估,交引大幅贬值等原因,商人不愿入纳粮草换取交引,交引法难于施行。因此,宋政府于淳化三年(992)、天圣元年(1023)至三年,两度改行“贴射法”,即令商人贴纳官府茶叶专卖应得的净利,直接向种茶的园户买茶,官场“给券为验,以防私售”。若岁课贴射不尽,仍得由官府直接出售。因为所剩多为劣质茶,无法售出,同样亏损茶利,所以贴射法很快即废止。嘉钓四年(1059),对东南弛禁,实行通商法,只征园户租钱、商贾茶税。熙宁七年(1074)始榷蜀茶,由官府茶场收买园户茶叶,加利三分再卖给商人,由商人在川峡四路销售,或运至熙、河、秦州(皆在今甘肃境内)中卖入官,然后由官府与西北少数民族进行茶马贸易。此后,东南诸地也陆续恢复茶叶榷卖。徽宗崇宁、政和年间,对茶法进行重大变革,废除东南茶叶的官买官卖,而改行“茶引法”,即由商人缴纳茶叶专卖税,然后凭专卖证明“茶引”进行茶叶买卖。南宋初,茶引法推行于四川地区。此法以控制茶叶流通的手段提高税率而增加国家收入,故终南宋之世,引法基本不变。两广地区产茶较少,故未曾禁榷,只征茶税,准许自由贸易,但不得出境。宋政府通过榷茶,每年可获取茶利三、五百万贯,对国家财政起到相当作用。参见“园户”、“茶引”、“茶马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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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1:4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