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术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法术势分类:【传统文化】 战国末韩非之政治主张。法,指国家法令;术指君主驾驭臣民权术;势指国君威势,即政权。韩非以前,商鞅任法,申不害用术,慎到重势。韩非以为,三家都有未善,不能成王霸之业。遂综合三家之长,以为法与术乃君主手中两大法宝,不可缺一:“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难三》)“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定法》)然有法有术,还需有势,势乃是贯彻法、术之保证。“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锱铢重也,有势之与无势也。”(《功名》)因而主张法术势三者有机结合,以巩固封建专制政权。韩非集先秦法家思想之大成,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封建中央集权专制提供了政治理论依据。 韩非总结的帝王术。前期法家多是政治家,而不是理论家,他们的政治实践各有特色,如商鞅尚法,申不害重术,慎到乘势。法就是法律、法令,是要求臣民必须遵守的; 术就是权术,是君主控制驾驭臣民的手段和策略; 势就是权势,包括地位和权力,是君临臣民的客观条件。韩非认为,法是治国之本,君主规定明确的法律,公之于众,臣民依法而行,立功者受赏,犯令者受罚。君主不需要动脑筋来赏罚某人,也不需要以身作则,只要依法办事,就可以 “垂拱而治”。但事实上,法还不能完全保证君主有效地控制臣民,还必须要有术,包括任免、考核、赏罚各级官吏的方法和手段。韩非曾经用一个比方,来说明法和术孰轻孰重的问题: “人不食,十日则死;严寒之时,不衣亦死。衣和食,对于人来说,都是养生之具,不可缺一。同理,君主如果无术就会困于上,臣民如果无法就会乱于下,缺一不可,都是帝王之具。” 最后,有法有术,还得要有地位和权力,如桀为天子,能够制服天下; 尧为匹夫,不能够正三家。结论: 并非取决于个人贤能与否,而在于有势无势。韩非总结前期法家的经验,认为商鞅“徒法而无术”,申不害 “徒术而无法”,慎到则偏于 “自然之势”,都是片面的,只有将三者结合起来,君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术语。“法”指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成文法律以及实施封建法治的刑罚制度,具有公开性的特点:“编著之图籍,设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术”指君主驾驭臣民、使之服从于统治的政治权术,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同上)。“势”指权势,主要指君主的统治权力。《韩非子?心度》:“主之所以尊者,权也。”法家学派中对于“法、术、势”三者各有侧重,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则主张“抱法处势”而用术,提出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法、术、势”理论对于结束封建割据、实现封建统一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后被封建统治者所改造,纳入德法兼施的统治策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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