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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湖南民俗文化演变和发展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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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俗文化演变和发展的历程

分类:【中国民俗】

湖南民俗文化的产生、演变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在有限的篇幅内,殊难尽述其详,这里,只是根据社会历史发展的脉络而撮其要者,作粗线条勾勒。

湖南的民俗文化可以追溯到很早的历史源头,石器时代是它的滥觞期。据考古发现,早在三四十万年以前,就有原始人类在湖南境内活动。1988年在洞庭湖西岸、澧水之旁的津市虎爪山所发现的旧石器遗址,是湖南迄今发现时代最早的旧石器文化遗存。文化遗物全部为打制石器,如石核、石片、砍斫器、刮削器、石球、大尖状器等。石器浑厚、粗陋,均为锤击法打制,且以单面打击为主。其地质时代为更新世中期。自1987年于新晃侗族自治县大溪桥乡发现旧石器遗址以来,已在湘西、湘北、湘东等地区众多的县市发现旧石器文化遗址200多处。其时间分属于旧石器时代的早、中、晚三期。分布地点以沅、澧两水流域为最多。出土的石器多以砾石为原材料直接打制而成。原始先民就是以此简单而粗糙的生产工具采集果实、猎渔食物,艰难地开拓着湖南的这片土地。工具的制造与使用,不仅标志着人类物质文化的开端,而且也直接标志着民俗文化的起源。

如果说,石器的制造与使用使人与动物开始分手,那么,火的使用则使人与动物作最后的揖别。恩格斯指出:“就世界性解放作用而言,磨擦生火还是超过了蒸汽机,因为磨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

湖南境内的原始人类何时开始采用磨擦生火的办法取火已难以确定,但至迟在3万年以前已利用火于生活中。在1993年所发掘的石门燕耳洞旧石器遗址中,不仅发现了旧石器晚期智人化石,而且也发现了一些动物骨骼化石上有火烧的痕迹。依此可以推断,湖南的远古居民已开始改变“茹毛饮血”的习俗,拉开了“火食之道”的序幕。据古籍记载,古人最初“火食”之法有三:曰燔、曰炙、曰炮。即把食物直接投于火上烧称“燔”,用树枝之类把食物串起来近火烤之为“炙”,用土或草泥包住食物烧之为“炮”。石门燕耳洞所出土的哺乳动物化石就有十多种,说明当时人们的食物除野果鱼类外,还有众多的走兽肉类。在该处所发现的骨锥反映出旧石器晚期的人类已形成了用兽皮或草类缝制衣服的习俗。

距今约1万多年前,湖南的原始居民开始由旧石器晚期向新石器早期过渡。1993年开始发掘的道县玉蟾岩遗址出土的原始陶瓷,其时代远远超过1万年,这正是这一过渡期的文化标志。同时,在该遗址中还发现了首例人工干预痕迹的稻谷遗存,说明湖南原始先民最早开始对稻谷进行驯化。在距今约9000年的澧县彭头山遗址(1988年发掘)中,则发现了大量的原始陶片和磨制石器,标志着此时的湖南已进入了新石器时代的早期。在该遗址中,还发现了迄今已知世界上最早的人工栽培稻。时代相当于彭头山文化的中晚期,距今约8000年左右的澧县八十?遗址中(1995年开始发掘),则发现了1.5万粒以上的稻谷和大米。距今有6000多年的澧县城头山遗址中(1978年发现,1991年开始发掘),又发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稻田和人工开掘的水沟、水坑等灌溉配套设施。大量的考古资料证明,湖南是最早进入原始农业时代的地区。到目前为止,湖南已发现新石器遗址1000多处,特别是新石器晚期的遗址几乎遍及全省各地。在这些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石斧、石锛、石凿、石镰、石镞、石铲等生产工具和釜、罐、盘、钵、鼎、甑、鬲、豆等等用于日常生活及祭祀活动的陶器。这不仅反映了原始农业生产的进一步推广,也标志着人们的饮食习俗已进入了烹煮的阶段。大量的祭祀礼器的出现,则反映了原始宗教氛围的日益浓厚。

八十?遗址出土的稻谷(湖南省考古研究所提供)

由于稻作农业的出现,人们需要固定的田地,也需要固定的居所,由此较稳定的聚落应运而生,改变了过去游猎不定的居住习俗。澧县八十?遗址所发现的用环壕和土堤设防的聚落以及距今约7000年的临澧县胡家屋场遗址(1986年发掘)所发现的30余平方米居室遗存,说明当时的定居习俗已开始形成。后者居室地面还掺以一定量的烧土、炭屑进行修整,反映了当时主人改善生活环境的意识和定居意识的明显加强。特别是澧县城头山遗址所发现的距今6000多年的城址,面积达10万平方米,为世界最早的城址。这不仅说明居住民俗文化的演进,也证明湖南是最早形成“酋邦”或“古国”的地区。应该说,当时湖南古代先民已临近早期文明国家的门槛,可惜,因古三苗集团的战败,抑或洪水的原因,致使湖南乃至长江中下游地区失去最早进入早期文明国家的机会。

据口碑传说和史志记载,中国农业最早的开创者神农氏及其部落,其活动地域就涉及湖南境内,并在湖南留下不少遗址。相传神农氏曾种五谷于“淇山之阳”(《管子?轻重戊篇》),故湖南宜章县有“骑(淇)田岭”,桂阳县北有“淇江”。今耒阳市之得名就源于神农氏之裔赤制氏“作耒耕于郴州之耒山”的传说(《衡阳传闻》)。据传,今嘉禾县之得名,就源于“天雨粟”的传说。与神农有密切关系的炎帝(众多古籍常将两者合二为一称“炎帝神农氏”)部落也曾在湖南一带活动,故湖南炎陵县有炎帝陵和炎帝教人耕种而被尊称为“神农”的传说。这些神话传说,无一不是湖南最早进入原始农业社会的历史折射。古三苗集团在经过与尧、舜、禹北方华夏族长期的战争失败后,主要退居在江南一带,湖南中北部是其活动中心。作为有据可考的湖南古代先民三苗,其实就是因最早种植水稻而得名。《说文解字》云:“苗,迫生于田,从迫从田。”段注:“苗之故训,禾也。”所谓“苗民”,乃是种植水稻之民。以上材料正可与考古发现互为印证。

澧县城头古城的护城河(湖南省考古研究所提供)

商周之际,湖南古代先民被称为“荆蛮”、“荆楚”或“蛮荆”。族源关系和民俗文化均应由古三苗发展而来。此时,与“荆蛮”并称的还有百越集团。其中的杨越多在湖南境内。《史记?货殖列传》载:“九疑、苍梧以南至儋耳者,与江南大同俗,而杨越多焉。”其民俗特点可知。与此同时,和三苗有密切关系的濮人也到了湘西、湘北一带,成为湖南古代先民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商初之后,因受商文化的影响,湖南大踏步地进入青铜器时代。商周之际,湖南的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所制作的古铜器不仅形体高大厚重,而且纹饰优雅。迄今,湖南是中国南方青铜器出土最多的地方,其中多以容器、乐器、农具等类为主。从其形制、纹饰、铭文等特征看,显然和中原文化一脉相承。但大铙、槟、甬钟等乐器形体之大,却又和中原相区别而突显出南方特色。之所以如此,可能与当时湖南先民对祭祀山川日月尤为重视有关。生产工具方面,商代多以石器为主,同时铜器增多,如铜锸、、铲、耨、斧等。商文化的南下,带来了湖南民俗文化的变迁。从出土文物看,受影响最大的是湘江下游和澧水下游一带,其他地区受到的影响则明显较小,主要传承的是本土的古老民俗文化。

炎帝陵(龙海清摄)

春秋战国时期,楚族成为当时湖南的主体民族,它同当时并称的越人、濮人、巴人等一起,被统称为“南蛮”。这些古代先民共同缔造了湖南先秦时代的灿烂文化。特别是楚国统治时期,在原有的三苗土著文化的基础上,融入后来南下的楚王族上层文化及中原文化,形成了以今湖北、湖南等地为中心的楚文化。它因其独特的风格而光照史册。从已发掘的数千座楚墓和其他楚遗址来看,当时湖南的社会经济和文化都达到了相当发达的水平。春秋晚期,湖南已开始进入铁器时代。此时的湖南,农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并因此成为了楚国的粮食基地,即所谓“楚之粟也”(《史记?越世家》)。战国后期,楚三闾大夫屈原流放沅、湘,采风民间,写下了《九歌》等被誉为千古绝唱的诗篇,成为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从出土的文物和屈原留下的诗篇以及其他典籍看,春秋战国时期的湖南民俗文化已呈现出色彩斑斓、丰富多姿的景象。社会组织习俗由原来的各氏族部落聚族而居的自成体系,逐渐被纳入封建政权的统一体制;生产工具由原来的石器、铜器逐渐为铁器、木器所代替;农作物的品种大为增加,所谓“五谷六仞,设菰粱只”(《楚辞?大招》),就是佐证;工艺精湛的铜镜、漆器、竹木品、纺织品等类工艺品不仅成为活人的日常用品,也常被楚人作为随葬的冥器;喜赤、尚东、尊左的习俗在古籍中不乏反映;服饰习俗已发展为衣、袍、裳、哑等多种样式;嗜辛、辣、酸的饮食习俗已见端倪;信奉的神灵,除自然界的日月山川水火土木诸神以外,还有盘瓠、伏羲、女娲、湘君、湘夫人等具有南方特点的诸神及北方诸夏祖先神;1949年、1973年先后在长沙出土的战国《人物龙凤帛画》、《人物御龙帛画》更反映出湖南民俗文化丰富的内涵。

秦汉时期,湖南民俗文化又经历了一次大的变迁。秦统一以后,湖南古代民族曾有一次大的融合和分化,特别是秦王朝所采取的征越人、戍五岭的政策,致使湖南境内的越人大为减少。汉以后,由于南北文化的交流更加频繁,境内不少居民逐渐“汉化”,经济的发展也有了一个新的飞跃。农业的牛耕民俗文化逐渐得到传播,铁器农具比以前有明显增加;农副产品种类和产量都不断增长。从墓葬中所出土的粮仓模型有圆形平底仓、三足仓、干栏式仓等多种形式。在1973年发掘的马王堆汉墓所出土的文物中,除历经2000多年仍保存完好的女尸外,尚有数以千计的漆器、丝织品、帛书、帛画、地图以及五谷、水果、中草药、家畜骨骼等等。这不仅反映出当时以长沙为中心的湘中北地区,经济和文化已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也反映出当时王室贵族的等级制度和奢侈厚葬的风气。当然,此时的湖南,其经济文化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湘西、湘南、湘东山地则相对落后于湘中北的平原地区,生产上的“刀耕火种”方式仍较普遍,民俗文化保留了更多的古老因素。

魏晋南北朝时期,湖南民俗文化又经历了一次大的变迁和发展。一是该时期战乱连年,天灾人祸频繁发生,尤以北方和中原为盛。因此从东汉末年,大量的外籍流民从北方流入湖南,也由此带来了北方中原的民俗文化,对湖南民俗文化的变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有实物可证的是出土的砖室墓,其结构与汉代有所不同:墓壁多为“三横一竖”砌法,墓顶多券顶,也有穹窿式。随葬品除青铜器外,尚有不少俑类。另一方面,佛教和道教的传入对湖南的民俗文化影响尤为巨大。西晋武帝泰始四年(268年),佛教传入湖南,其中天台宗、净土宗最先进来。该年在长沙岳麓山所建的麓山寺即是佛教始进湖南的标志。两晋时期,是湖南佛教从萌芽到初步发展的阶段。今岳阳的君山寺、浏阳的普济寺、汉寿的建香积寺、衡阳的建支龙寺等佛教寺院即是在这一时期相继建立起来的。南北朝时,湖南的佛教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时期所建的著名寺院又有今衡阳的乘云寺,湘乡的东山寺及云溪寺,南岳的善果寺、方广寺、般若寺、南台寺、天台寺等。佛教的传播,不仅影响了人们的观念,也影响着湖南其他民俗事象。如两晋和南朝的墓葬中,常发现以莲花为饰的随葬品。道教为中国本土宗教,它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形成过程。道教作为一种宗教的完整形态,大约始于两晋时期。与此同时,道教在湖南也开始传播起来。它开始以南岳为据点,然后向三湘传播开去。道观首建于南岳,之后,其他地方也相继出现。道教崇尚卜筮、占星、医术、符咒、驱鬼、祭祀等活动,对民间的巫俗文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南岳大庙(唐大柏摄)

长沙窑出土的唐代矮壶(左汉中提供)

长沙铜岩窑瓷器(唐大柏摄)

隋唐两宋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阶段。唐代之际,湖南的经济地位进一步攀升,每年均有大批稻米运往北方。柑橘、茶叶等经济作物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其中君山茶和洞庭橘都被列为朝廷贡品。长沙窑所产的釉下彩更远销欧、亚十多个国家。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必然丰富相应的民俗文化,特别是在瓷器上烧制诗文、谚语,为彩瓷与文学的结合开创了崭新的民俗路子。由于有色金属矿床的开采和冶炼,银制的发夹发饰、琉璃发簪及耳环已成为当时常见的头饰用品。唐代中叶的“安史之乱”后,大批北方移民涌入湖南,《旧唐书?地理志》载:“自至德(756―758年)后,中原多故,襄、邓百姓及两京衣冠尽投荆南井邑,十倍其初。”随着移民的涌入,又一次带来北方的民俗文化。后晋天福五年(940年)楚王马希范与溪州刺史彭士愁在结束“溪州之战”后为订立盟约所铸立的“溪州铜柱”,则是当时湘西少数民族地区与马楚政权辖区经济文化各自独立发展的见证。北宋时期,王朝统治者实行奖励农耕政策以及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客观上促进了湖南经济文化的发展。至熙宁年间(1068―1077年),宋王朝派兵“开发”“梅山蛮”和“南江诸蛮”,又催化了湘中、湘西山区一带少数民族的渔猎民俗文化及“刀耕火种”游耕民俗文化向定居农业民俗文化的演变。南宋之后,又由于我国政治中心的南移,中原文化的向南扩展,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湖南的社会进程。这时期,湖南有了“鱼米之乡”的美誉。随着经济的发展,湖南的文化也呈繁荣之势,农业民俗日臻丰富,书院制度得到推广。据统计,至南宋末年,湖南已有书院50多所,其中宋初建立的岳麓书院和衡阳书院居全国四大书院之列。自唐到宋,佛教和道教的传播由湘中北扩展到湘南、湘西一带。据不完全统计,各地仅建于宋或完善于宋的佛寺即近70所,建于两宋的宫观不下25所。宋代著名学者周敦颐及胡安国父子等人所创立的“湖湘学派”,对包括湖南民俗文化在内的湖湘文化产生了久远的影响。

公元1276年,元军攻克长沙,不久,湖南全境即归入元朝的版图。元代实行行省制,但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则沿用宋代的“以土制土”的羁縻政策,并发展为土司制度。这种制度的建立,既有利于民族地区民俗文化的传承,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不同民族民俗文化的互为参照的交流。宋末元初,一支来自云南的白族人落籍桑植县境,又带来了白族的民俗文化。到了元末明初,由于战乱的原因,造成湖南大部分地区田园荒废,人口亡散。明王朝便将外省人口大量迁入湖南,这便是历史上所谓的“江西填湖广”著名事件,也因此给湖南各地带来了新的民俗文化因素。同时,又由于一批信奉伊斯兰教的回、维族将士于明代初年奉命进驻湖南的邵阳市和常德市两个军事重镇,自此,伊斯兰教也在湖南扎下根来,为湖南增添了新的宗教民俗文化。明时,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农田水利建设的加强,湖南成为了全国粮食的主要生产与供应基地。“湖广熟,天下足”的民谚取代了“苏湖熟,天下足”之说。这一时期,湖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其经济有了新的发展,稻作民俗文化更具系列性。到了清代,湖南的农业地位进一步得到加强,以致乾隆皇帝要将“湖广熟,天下足”改为“湖南熟,天下足”。以矿冶为主的工业,经过长期的孕育与发展,到了清代已形成较大的规模,如新化锡矿山、常宁水口山等处,工人之众达千人。由此,进一步孕育了矿业民俗文化的滋生和繁衍。始于康熙年间完成于雍正年间的清王朝对湖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间的民俗文化交流,满族文化也渗透到湘西山区一带。因受满人的影响,湘西苗族妇女在服饰上也发生了变异,以裤代裙是明显的变化。满族妇女的旗袍也在汉族妇女中流行开来。

位于永顺王村的溪州铜柱(唐大柏摄)

近、现代是中国社会激烈蜕变的重要历史时期。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湖南民俗文化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早在明崇祯九年(1636年)即有天主教开始涉足湖南,但采用的是一种隐蔽的传教方式。鸦片战争的发生,国门的洞开,使西方的天主教公开深入湖南各地传教。清同治二年(1863年),基督教也公开来湖南传教。到清末民初,湖南就有47个州县设立教堂,其中天主教堂36所,福音堂59所。这一时期,随着岳州、长沙等城市被开为商埠,湖南逐渐变为西方列强商品倾销和原料供应市场,由此,也刺激了一部分实业家投资于近代工矿业,商业民俗、工矿民俗随之逐渐发展起来。此后,又历经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等重大的历史事件,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转型,湖南的民俗文化也和全国一样,以较快的速度发生演变。如妇女缠足习俗、清人的长辫习俗、旧时的跪拜习俗等都被淘汰;茶园、客栈等名称为舞台、旅馆等新名词所代替。服饰习俗则经历了满服到满服与本民族服饰并存,再到中山装,又到中西混杂,再到当代西服占优势的变迁过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乃至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湖南都产生了一批叱咤风云的领袖人物或很有影响的仁人志士,他们不仅为中国革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也为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倡导新风发挥了开创性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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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0: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