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理欲之辩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理欲之辩分类:【传统文化】 天理人欲之辩。原为中国哲学史上有关社会道德修养的问题,宋代理学家专就理欲问题展开论辩,使之演变为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问题。北宋张载最先提出天理人欲关系问题,认为天理出于自然,人欲出于人为,过分追求物欲就会伤害天理,故主张“立天理”、“灭人欲”。程朱学派则以封建伦常辩天理人欲,视二者为水火,“不容并立”。二程认为天理是“公心”,纯粹至善,人欲是“私心”,为恶而有害,主张要“存天理,灭人欲”。朱熹也认为“天理存,则人欲立,人欲胜,则天理灭”,强调“革尽人欲,复尽天理”。并提出“天理史观”,认为“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把历史看成是退化的。陈亮与朱熹反复论辩,认为“人欲”适度即是“天理”,二者是统一不可分的。叶适也认为“以天理人欲为圣狂之分,其释义未精也”,以功利主义反对禁欲主义。胡宏则认为天理人欲本同一源,“同体异用”,密不可分,反对程朱理学离欲言理、视理欲势不两立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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