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生命哲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生命哲学分类:【文化精萃】 用生命的冲动来解释宇宙的发生发展及社会历史现象的一种唯心主义哲学流派。19世纪末20世纪初流行于德、法等国。对其形成有直接影响的有叔本华、尼采的唯意志论、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斯宾塞的生命进化学说、居约的生命道德学说等。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是生命哲学的创始人,法国哲学家柏格森是这一思潮的集大成者,其他重要代表人物还有齐美尔、奥伊肯、施本格勒等。 生命哲学的主要观点是:生生不息的生命运动构成了世界上最根本的实在,生命是世界的本质。作为一系列心理意识状态的连续变化过程,它是不确定的;作为不受任何自然规律约束的自由主体,它是整体性的。在生命冲动过程的不同发展阶段,从低到高形成了无机界、有机界、动物、具有意识的人以及人类社会。人类的历史和各种科学文化形式都是在这一基础上产生的。生命之流存在于事物的最深层,它是整体的、绝对的、永恒的,因此不是理性分析的对象。把握生命之流唯一的方法只有靠直觉,因为直觉可以直接同对象本身相融合,而且是从整体上把握对象。非理性的、神秘的直觉高于理性。生命哲学家并不反对理性和自然科学,但不赞成理性的严酷统治,他们要求用生命本身的自由、意志、个性等等去表现生命的本质。生命哲学的观点对后来的现象学、实用主义、存在主义产生过重大影响。中国学者张东荪、梁漱溟、张君劢等也讲授过生命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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