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产前复诊检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产前复诊检查产前检查应从早孕开始,如一切正常可1—2月再复查,即20周左右再来复查20—28周,每四周查一次。28—36周每两周查一次,36周以后每周查一次。复诊检查应询问前次检查后有无不适。如有头痛、眼花、浮肿、阴道出血、胎动异常或其他不适都应及时告诉医生。检查包括测体重、血压、胎位、胎心、胎儿增长情况、水肿情况并检查尿蛋白。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