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详定编敕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详定编敕所分类:【传统文化】 简称“敕局”。宋代制定全国性普通法的官署。始设于真宗大中祥符年间。神宗元丰以前,因法典以“编敕”为名,故立法机构以“编敕所”为名。元丰以后,编敕分为敕、令、格、式四种形式,详定编敕所遂改称“重修敕令所”。南宋时或称“详定重修敕令所”、“详定敕令局”、“编修敕令所”。官员有提举,由宰相兼领;同提举,由执政兼任;详定官,由侍从官兼;删定官,由职事官充任。此外还有无定制的检详官、对点官和编排官等。修纂法典,制定法令,先由详定编敕所详议立法,再报刑部、大理寺、中书和枢密院审议,最后呈送皇帝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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