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企业财产保险附加生产或经营中断利润损失保险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企业财产保险附加生产或经营中断利润损失保险由甘肃省人保公司设计。凡是全民所有制盈利企业在将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全部投保企财险后,均可附加本保险。在保险有效期内,投保的财产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致生产或经营中断期间造成的利润损失, 保险人负赔偿责任。保险金额以上年度实现的生产、经营利润总额的月平均额或本年度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计划生产、经营利润总额的月平均利润额确定。投保时被保险人应确定最大可能赔偿期。对于超过赔偿期还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的利润损失,保险人方不负责。甘肃省人保公司于1989年开始办理本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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