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会社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会社制度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族聚居区的基层政权组织形式。清初,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屡起反抗,沿袭明代里甲制度已不能有效统治,遂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二十至三十个自然村不等,会下辖社数不等。会置练总一人、社置社长一人,均由地方豪绅充任,惟不得世袭。职责仅为“稽察盗贼、巡警地方”不得包揽词讼,假手赋税。会社制度的建立, 加强了清廷对这一地区的统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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