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元代录事司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元代录事司制元代各路府所在地均设录事司。掌其城中民政之事。《元史·百官志七》:“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1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诏验民户,定为员数。2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1员;2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达鲁花赤1员,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盗之事,典史1员。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倚郭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独杭州置四司,后省为左、右两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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