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光华寮案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光华寮案涉及中日两国关系重大原则的政治案件。光华寮是位于日本京都的一幢楼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当时的中国政府驻日代表团买下,作为中国留学生宿舍。后又以“中华民国”名义,向日本政府进行所有权登记为中国国家财产,由爱国华侨和留学生使用、管理。1967年台湾当局以所谓“中华民国”名义向京都地方法院对居住在光华寮内的爱国华侨和留日学生起诉,要求判令他们从该寮搬出。1977年京都地方法院根据中日两国联合声明中关于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规定,作出判决:光华寮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已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台湾当局不服,向大阪高等法院上诉。大阪高等法院判决京都法院重审。居然认为“中华民国”仍是“没有被承认的事实上的政府”。京都法院出尔反尔,竟将光华寮改判为台湾当局所有。这是有意践踏两国协议和国际法准则,制造“两个中国”或“一台一中”的行为。中国政府为此提出数十次交涉,要求日方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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