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组建县市民兵独立营团的指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关于组建县市民兵独立营团的指示》1969年3月由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和省军区联合下发。《指示》规定: 在20万人以下的小县编一个独立营,20至50万人的中县编两个营,50万人以上的大县编一个团。50万至60万人的县,团设3个营,60万人以上的县,团设4个营。反空降重点县,人口在40万至50万人的也要建一个团。一般以公社为单位编连,大队编排。每个独立营500至900人,设3至5个连,每连3至5个排,每排3至5个班,每班8至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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