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关余中国旧时关税中扣除偿付外债、赔款及海关经费等所剩的余额。清时海关关税,自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作赔英军费的担保后,陆续作为各种外债、赔款的担保。每年关税收入,在尽先归还外债、赔款以及海关经费后,余款由中国政府收用,称“关余”。辛亥革命后,帝国主义攫取中国关税保管权,规定“关余”非经驻北京的外国公使团同意,中国政府无权动用。自此,帝国主义进一步控制了中国的财政,直到1929年实行新的海关进口税税则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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