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兵团再就业工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兵团再就业工程对特困企业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其脱困并促进企业富余职工再就业的活动。1995年底兵团开始实施再就业工程。从1998年开始对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实行先分流、后下岗,并对下岗职工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促进其再就业。到2000年末,兵师两级直属企业中有下岗职工的企业389个,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389个,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9.35万人,足额发放生活费8.1万人。累计已使4.8万名被培训的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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