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兵团司法机关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兵团司法机关1975年兵团撤销以前,司法行政业务由保卫、政法部门负责实施。1980年在自治区农垦总局系统中农垦团场比较集中的7个垦区设立司法局,业务是受所在地、州司法局领导。1984年,组建兵团、师、垦区三级司法行政机构及农牧团场司法助理员(办公室)。截至1999年,13个师(局)建立了司法局(处),204个团场(厂矿企业)建立了司法所(科)或法律服务机构;现有32个律师事务所、24个垦区公证处、3个内管监狱以及5000多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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