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典礼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典礼院官署名。清代置。掌修制礼仪。《清史稿·职官志》: “典礼院: 掌院学士,副掌院学士,各1人,(特简); 学士,直学士,各8人,(请简); 总务厅厅长1人。簿正、典簿、司库,无定员。礼制、祠祭、奉常、精膳4署署长各1人。一、二、三等佥事,鸣赞,序班,录事,视事闲剧酌置。读祝官、赞礼郎、陵寝各官如故。掌院学士掌修明礼乐,典领朝会、虔肃明禋。副掌院学士佐之。学士、直学士掌讨论参订。总务掌综理众务。簿正掌库储收发,与其陈设,并司监牢事。典簿掌典守库储册籍,兼稽核出入。司库掌典守各库,并督率库使,点验库兵。礼制掌朝会庆典。祠祭掌坛庙陵寝。奉常掌赞引傧导。精膳掌筵燕祭品。宣统三年 (公元1911年),改礼部设。凡涉行政,俱划归各部。” 典礼院官署名。清代掌管朝廷典礼的机构。宣统三年 (1911) 六月下谕,改礼部为典礼院,所有礼部旧管事项有关行政者,均划归各行政衙门管理,而将原来内阁、民政部涉及典礼的职掌和乐部神乐署、和声署划归典礼院管理。典礼院“掌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修明礼乐,更定章制”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22)。典礼院设掌院大学士、副掌院大学士各1人,综理院务,监督厅署。学士、直学士各8人,负责讨论典礼,参订章制。内置总务厅和礼制、祠祭、奉常、精膳4署。总务厅设厅长1人,管理本院文书、会计、庶务等事项。礼制等4署各设署长1人。礼制署掌朝会、庆贺、册立、册封、“大婚”、“巡幸”等事项;祠祭署掌坛庙典礼、陵寝、“大事”(朝葬)、封神及备办仪仗、器物等事项; 奉常署掌皇帝亲行礼节、斋戒、赞礼、典守坛庙及乐舞等事项; 精膳署掌筵宴及备办祭品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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