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4.积极参加造林、护林、防火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4.积极参加造林、护林、防火从1987年起,全省各地组织民兵大造“民兵林”,仅吉安地区,1990年民兵造林1万余公顷。全省各林区普遍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护林队伍,担负护林巡逻,制止乱砍滥伐、扑灭山火等任务,仅1984—1989年,全省有9.1万余名民兵扑灭132起森林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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