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劳动agricultural labour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劳动力的使用或消费。农业劳动是人类按照一定的经济目的,以自身的体力和脑力消耗来影响生物有机体的生长、发育和繁殖的过程。农业劳动过程是人类对农业的社会再生产进行组织、控制和调节的过程,包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进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劳动过程。农业劳动的最终目的是使生物有机体变成人们所需要的食物和其他生活资料。农业劳动构成了人类生活和一切社会发展的基础。
农业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 (或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农业生产成果是多种不同劳动的综合成果。其中, 脑力劳动——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的作用越来越大。农业活劳动是农业生产的决定因素, 具有能动作用。农业生产资料是物化劳动。农业中的活劳动作用于生产资料才能使一种使用价值变为人们所需要的另一种使用价值。在农业生产中, 活劳动使用和支配的劳动资料越多、越先进, 所创造的社会财富越丰裕。
农业劳动的性质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原始公社时期, 生产资料是氏族公有制, 人们在农业劳动中的地位是平等的, 共同分享劳动成果。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里, 农业劳动先后出现了奴隶劳动、农奴劳动、雇佣劳动等社会形态。农业劳动过程分别是由奴隶主、封建地主、农业资本家以及他们的代理人指挥的, 劳动者遭受残酷的剥削和奴役, 劳动成果的绝大部分被剥削者以各种形式无偿占有,农业劳动者过着最贫困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劳动被视为社会最卑贱的事情。社会主义的农业劳动, 与其他社会形态的农业劳动在性质上有着根本的区别。在社会主义制度下, 农业劳动过程中的经济权力、经济责任(义务)和经济利益, 能够实现有机统一, 从而有利于调动农业劳动者的积极性。由于建立了土地和其他农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社会主义农业劳动被纳入集体和国家的计划轨道, 消除了无政府状态, 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有直接的社会性质, 构成了社会总劳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农业劳动的成果在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后,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 人们是为国家、为集体、为自己而进行劳动, 农业劳动已成为光荣豪迈的事业。社会主义农业劳动的性质是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巩固和自我完善以及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而逐步地呈现出来。
农业劳动的特点主要有: ❶劳动场所分散。农业劳动的空间, 主要是在广阔而分散的田野, 不像工业那样密集在有限的厂房中。农业劳动场所的广阔性、分散性, 带来了劳动力和生产工具使用上的分散性。但是, 在农田基本建设、抢险救灾等农事活动中, 农业劳动又必须采取集中的形式。
❷季节性强。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不一致性, 构成了忙闲不均的农业劳动季节性。农忙时需要投入大量劳动进行突击, 农闲时劳动的门路不多。只有建立综合经营的农业经济结构,掌握多方面的劳动技能, 农业劳动才能保持机动、灵活、相对均衡。
❸受自然条件的影响, 变动性大。农业劳动经常需要随着气候、农业生物的变化而作出相应的变动。
❹农业劳动的成果取决于多种因素。但其中土地、气候等自然条件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 支出同样的农业劳动, 往往会获得不同的劳动成果。农业生产是在生物与其环境相结合的条件下进行的, 改变自然条件的难度大、限制性强, 农业劳动只能在力求适应自然条件的前提下对它进行力所能及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