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刑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刑科官署名。明代置。明代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不设尚书令总统之。而直属皇帝,故在内殿设六科佐皇帝处理国家政务。刑科掌处理刑部或大理寺上奏事项。《明史·职官志三》:“吏、户、礼、兵、刑、工6科。各都给事中1人(正七品),左、右给中,吏科4人,户科8人,礼科6人,兵科10人,刑科8人,工科4人(并从七品)。……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类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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