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利比亚全国人民委员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利比亚全国人民委员会利比亚最高行政执行机构。由总秘书 (相当于总理) 和各秘书处秘书 (相当于部长) 组成。总秘书负责主持政府工作。各秘书处秘书负责政府各部门的事务。全国人民委员会负责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的法律和政策。全国人民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委员会的成员主要有: 总秘书,对外联络办公室秘书,经济、外贸秘书,财政秘书,计划秘书,重工业秘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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