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魏入粟授官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北魏入粟授官制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在庄帝初国库空虚制定入粟买官的制度。《魏书·食货志》: “庄帝初,承丧乱之后,仓廪虚罄,遂班入粟之制。输粟8千石,赏散侯; 6千石,散伯; 4千石,散子; 3千石,散男。职人输7百石,赏1大阶,授以实官。白民输5百石,听依第出身,1千石,加1大阶; 无第者输5百石,听正九品出身,1千石,加1大阶。诸沙门有输粟4千石入京仓者,授本州统,若无本州者,授大州都; 若不入京仓,入外州郡仓者,3千石,畿郡都统,依州格; 若输5百石入京仓者,授本郡维那,其无本郡者,授以外郡;粟入外州郡仓7百石者,京仓3百石者,授县维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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