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单独关税地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单独关税地区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亦称单独关境。在对外经济贸易方面有自主权而在外交方面无自主权的地区政府所颁布的海关法规得以全面实施的领域(包括陆地、领水、领空)。在单独关税地区领域内,货物进出境的监管关税及其他税种的征免等措施,均按该地区政府颁布的海关法规办理。若享有单独关税地区地位的地区政府要参与国际合作,如参加某国际组织或签订某条约、协定,则必须征得在外交方面对其负责的国家的同意,并由该国出面代其申请加入。经审查批准后,享有单独关税地区地位的地区政府方能以单独成员的身份成为该国际组织或条约、协定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2条以法律形式规定:1999年后澳门特别行政区为单独的关税地区,可以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参加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等国际组织,所得的出口配额、关税优惠和其他类似安排悉由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单独关税地区地位,至少50年不变。 单独关税地区见“对外贸易”栏同条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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