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同判大宗正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同判大宗正事官名。金国置。大宗正府佐贰官。《金史·百官志一》: “大宗正府: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避睿宗讳,改为大睦亲府。判大宗正事1员,从一品,以皇族中属亲者充,掌敦睦纠率属钦奉王命,泰和六年改为判大睦亲事。同判大宗正事1员,从二品,泰和六年改为同判大睦亲事。同签大宗正事1员,正三品,宗室充,泰和六年改同签大睦亲事。”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