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吕氏乡约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吕氏乡约

亦称“蓝田乡约”。北宋吕大钧撰。吕大钧 (?—1082) 陕西蓝田人,嘉祐二年进士,先后任秦州同理、三原知县等职。因父老长期居家。曾拜张载为师。为贯彻张载“知礼成性”、“用礼渐成俗”等主张,遂作《吕氏乡约》。其内容包括“德业相励”、“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个方面,较全面地将道德礼化融汇于士绅乡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以便于人们遵守执行。它还规定,凡入约之人,定期集会,表现好的记入册籍;有过失者,先由同约之人规戒,小过采取秘密规戒的方式,大过当众规戒。不听者,则于集会之日由值日向约正报告,约正再对其诲谕,能承认错误改正者,也写入册籍; 拒不悔改之人,“听其出约”。《乡约》的内容大多属封建性的,但其形式以及部分内容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吕氏乡约

道德教育读物。一称《蓝田乡约》。一篇。宋吕大忠撰。熙宁九年(1076)制定于蓝田(今属陕西)家乡。吕大忠(生卒年不详,约宋治平中前后在世),字进伯。汲郡(旧汲县,在河南省北部)人,迁蓝田。皇祐进士。任签书定国军判官。元丰中,任河北转运判官,上生财养民十二事,与章惇意见不合。著有《辋川集》五卷传世。
《乡约》规定了同约人共同遵守条例:一、德业相劝。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诸凡能治其身、敬父兄、事长上、睦亲故、规过失、解斗争、兴利除害、居官奉职等皆是。业谓居家事父兄、教子弟、待妻妾;在外事长上、接朋友、教后生、御童仆,至于读书治田、营家济物、好礼乐射御书数之类。德业二者相互关联,行之有益。二、过失相规。犯义之过有六:酗博斗讼、行止逾违、行不恭逊、言不忠信、造言诬毁、官私太甚。犯约之过有四:德业不相劝、过失不相规、礼俗不相成、患难不相恤。不修之过有五:交非其人、怠惰不勤(一作游戏怠惰)、动作无仪、临事不恪、用度不节。凡此每犯皆书册记录,重则行罚。三、礼俗相交。除讲求《礼经》所载“婚姻、丧葬、祭祀”之礼外,凡与乡人相接及往还书问,当众议一法共行之。四、患难相恤。凡遇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诬枉、贫乏等患难,同约人应患难与共,相互救助。并规定“罚式”、“聚会”、“主事”诸项解决困难,公推正直不阿者主其事。
《乡约》颇有影响。朱熹曾循此作《增损吕氏乡约》。明王守仁仿此作《南赣乡约》。收入《四朝学案·宋元学案》卷三十一,及《说郛》(宛委山堂本)卷七十一,商务本《说郛》卷八十。

吕氏乡约

北宋吕大钧制。旨在以入约集会的形式,并通过舆论的褒奖和制裁机制,将封建道德观念和礼俗贯彻到士绅乡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其内容主要包括“德业相励”、“过失相规”、“礼俗相交”和“患难相恤”等四方面。规定入约者定期集会,通过会议评判各人言行,出色者载入册籍,过失者予以规戒或诲谕。该约体现了张载“民胞物与”的精神,在关中推行,对改善社会风尚起了很大作用。朱熹对之颇感兴趣,并作《增损吕氏乡约》。明代收入《宋元学案·吕范诸儒学案》。

吕氏乡约lüshi xiangyue

宋蓝田吕大钧撰,明三原王承裕校勘。《关中丛书》之一。内容包括《吕氏乡约》1卷,《乡仪》1卷。由王承裕合刊而成。宋联奎等人认为:“殆本儒先欲善乡俗之意,思广之欤。”此书流行于明正德年间。1934年5月有校印本。

《吕氏乡约》

又称《蓝田乡约》。北宋吕大忠撰。1卷。该书内容共分6部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等。其义深远,为后世乡约之楷模。收入《说郛》、《杨园先生全集》、《青照堂丛书》、《随庵徐氏丛书续编》中。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22: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