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唐末流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唐末流民唐中期后,豪强疯狂兼并土地,均田制逐渐解体,很多农民破产流亡。安史之乱后,情况更趋严重,类似百姓流散,户口“十不半存”(《唐会要·逃户》) 以及“天下残瘁,荡为浮人”、“乡居地荒者,百不四五”(《唐会要·租税》)的记载,不绝史书。据统计,安史之乱后,国家户口数骤然从九百万户减至一百九十余万户。其中,据上元元年(760年)统计,国家控制的人口只有一千六百九十九万零三百八十六,而纳税人口只有二百三十七万零七百九十九: 比天宝十四年(755年)减少国家控制人口三千五百九十三万八千七百三十三,减少纳税人数五百二十一万零四百三十二 (《通典》卷七)。可见,人口死亡和人口流亡的情况严重。德宗以后的唐末政治更加黑暗,皇帝腐朽,官吏贪污成风,对老百姓竞相搜掠,繁重的两税剥削之外,又巧立名目强加苛捐杂税,使民无力负担,官僚、地主豪绅往往又凭借权势,将其应交赋税转嫁到农民头上,加速了农民的破产。政府反将逃亡人户的赋税,摊派到未逃之民的头上,进一步迫使农民逃亡,形成恶性循环,致使流民问题益发不可收拾。民“处处流散”、“大半逃亡”、“盗贼并起”已达相当尖锐的程度。《旧唐书·李渤传》记:“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户。阌乡县本有三千户,今才一千户,其它州县大荒相似……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天下百姓,哀号于道路,逃窜于山泽”(《全唐文》卷八○四)。人民转徙流移,无路可走,最后只有奋起反抗,致使流民成了唐末农民起义的主力。即史书中所云:“所在群盗,半是逃户” ( 《资治通鉴》 卷二五○、二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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