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土地规模经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四、土地规模经营1987年,开展了以土地规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现代化试点。经过多年探索,目前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至1995年底,全市劳均粮田1公顷以上的规模经营单位达7 583个,经营耕地37千公顷,约占全市责任田的33.4%,承担了全市粮食定购任务的48%左右。全市有313个村的责任田已全部实行了专业化生产。昆山市现有规模经营单位2 559个,承包耕地14千公顷,占该市责任田的68%,承担该市粮食定购任务的78%;常熟市现有规模经营单位1 421个,承包粮田7.49千公顷,占该市责任田的42%,承担该市粮食定购任务的50%。按照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实施土地规模经营,生产效益明显提高,1992年之前,扣除农业税和上交集体承包费后,稻麦两熟田每亩净收入大多不足200元,最低年份仅150元,1993年达到220元。1995年,开展规模经营的地区,夏粮亩均纯收入达到150元左右,又比上年增加1倍多,创历史最高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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