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部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部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节录;一九八八年七月十八日五、军队住用宗教团体的房产,凡历史上作过处理或办了产权转移手续的,原则上都不再重新处理。尚未作过处理的,宗教团体确实需要,又有条件退还的应予退还;退还有困难的暂由部队继续使用,明确产权,待有条件时退还。原房已拆除、改建、变卖而无法退还的,经协商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合理补偿。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