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南都护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安南都护府唐六都护府之一。高宗调露元年(679年)唐改交州都督府置。治所交州(今越南河内),由交州刺史充都护。至德二年(757年)改名镇南。永泰元年(765年),又改安南。辖境约北包括今云南红河、文山两自治州,南抵越南河静、广平省界,东至广西。天宝后,今云南地渐入南诏。咸通元年(861年)府治为南诏攻陷。七年,收复旧治,置静海军节度使,兼领都护。五代初,节度使由当地首领充任,臣属于南汉。后废弃。安南都护府是唐代为镇摄南海方面诸部族和发展海上交通而设。对西南云南、交州地区的开发起过重要作用。 安南都护府唐高宗调露元年(679年)改交州都督府置,治所设在宋平县(今越南河内),辖境北抵云南省红河、文山、广南等州县以南,南达越南河静、广平省为界,东至广西那坡、靖西、龙州、宁明等县边界。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改为镇南都护府,代宗永泰元年(765年)复改安南都护府,懿宗咸通四年(863年)移治海门镇(今广西合浦县西南),七年(866年)迁还故治,五代时废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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