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官代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官代书明、清州县衙门里代人写禀帖和诉讼状纸的人称“代书”。清朝规定,必须通过官方考试者,方可取得“代书人”资格,故而又称为“官代书”。官代书是法定的书写词讼人,其写状须用一定格式的状纸,每人皆有自己专用的戳记。官代书没有固定的收入,名义上靠出卖状纸和代人写诉讼的酬金为生,实际上多勾结官府豪绅,包揽词讼,成为讼棍,专以敲诈勒索平民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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