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丁档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丁档清代八旗的户丁档册。清初规定,各旗人丁每3年编审1次,造户口清册2本,1本交户部,1本存留本旗。编审时,由该旗佐领稽察,已成丁者例增入丁册,老弱幼丁不在入册之列。还具体规定:不许置买人丁,亦不许收纳非本佐领的幼丁; 壮丁不足时,由该旗的诸王贝勒王公的壮丁拨补; 壮丁年满18岁入档后,方许分居等等。丁档的制定,保证了八旗人丁享有的特权和国家赋役的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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