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
建设部是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 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国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 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 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定额和部管行业标准、经济定额的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指导全国建筑活动; 规范建筑市场,制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规章; 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国城市和村镇建设; 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 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负责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指导全国住宅建设; 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制定部管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