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司三个互不从属的衙门通称。汉时称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司。唐称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宋称盐铁、户部、度支为三司。明称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三司。《宋史·职官志二》:“三司使:使、副使、判官,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 三司❶汉代三公之别称。西汉以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为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又称“三司”。 三司官署名。❶北宋前期最高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宋初沿五代旧制,设盐铁、度支、户部为三司,总管各地贡赋和国家财政。其长官称三司使,位次宰相,副长官为三司副使。太宗时罢三司使,另设盐铁、度支、户部三使。真宗时又罢三使,复设三司使1员,盐铁副使、度支副使、户部副使各1员。三司使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任,“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焉” (《宋史·职官志》)。盐铁副使掌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供国家之用。度支副使掌国家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户部副使掌国家户口税赋之籍,榷酤、衣储之事,以供国家之用。神宗熙宁二年 (1069) 王安石主持变法,在三司之上特设 “制置三司条例司”,由中书门下和枢密院长官兼领,掌管新法的制订和颁布,是进行以整顿财政为中心的变法总枢纽。变法失败后并入中书省。元丰五年(1082) 始并三司于户部。户部始掌全国财政。 三司官名和官署名。1.东汉称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司。2.唐重要狱案由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合审,称三司。3.五代、北宋为中央盐铁、户部、度支,三部门的合称,统掌国家财政,长官称三司使。元丰后废。4.明称各省指挥、布政、按察使司为三司。5.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学使司合称三司。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